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引言 社会福利署(社署)从2014年6月开始推行「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并在2020年1月将试验计划恒常化。「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计划」,现名「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计划」),为正在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并有意在内地养老的长者提供多一个资助服务的选择。 自2023年7月28日起,社署扩大「计划」受惠长者范围,除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外,也包括轮候资助护养院宿位的长者;以及开放给在香港有提供资助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经验而记录良好,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营运安老院的营办者,申请该安老院成为「计划」下的认可服务机构。 由2023年10月1日起,为鼓励合资格长者参加「计划」,社署在计划内加入为期6个月的试住期(由长者入住「计划」下的安老院的当日起计)。于试住期间,入住「计划」下内地安老院的长者在中央轮候册的「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将被列为「非活跃」类别。若长者在试住期届满时继续接受「计划」下内地安老院的院舍照顾服务,其在中央轮候册的「长期护理服务」申请将会结束。若长者在试住期间选择离开「计划」下内地安老院,并会按原本的申请日期恢复其在中央轮候册上「长期护理服务」的轮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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