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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医药发展概览

向蓝官方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4-10-14 1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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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被用作预防和治疗疾病以及保健,为人们健康作出重大贡献。中医药在香港亦相当普及,有多年的使用历史。许多市民都会向中医师求诊及选用中药。

中医药规管工作的发展
中医药在香港有悠久的历史。自80年代开始,社会对中医药的发展越趋关注。回应社会的期望,政府于1989年8月成立了中医药工作小组,负责检讨香港中医的执业情况,以及中医药在本港的使用,并就推广中医药的正确使用和确保中医药的专业水平,提供意见。工作小组于1994年10月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书。

香港中医药发展筹备委员会
根据工作小组报告书的建议,政府在1995年4月成立了香港中医药发展筹备委员会(下称「筹委会」)。筹委会负责就如何促进、发展和规管香港中医药,向政府提供建议。筹委会成立4年期间,曾对香港中医进行了一项统计调查;分析了香港中医药的使用和监管情况;并就如何规管和发展中医药,提供建议。筹委会分别于1997年3月和1999年3月向政府提交了报告书。
为了加强保障市民的健康,筹委会建议成立法定组织,以规管中医的执业及中药的使用和销售;设立中医评审和规管制度,包括中医注册、考试和纪律,并且为现职中医提供过渡安排;以及设立规管机制,通过注册、发牌和标签制度,规管中药的制造、销售、零售和进出口。就中医药的未来发展,筹委会建议在香港开办全日制中医药本科学位课程、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发展,及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将中医中药纳入香港的医疗体系。社会及中医药业内人士对筹委会报告书内建议的中医药发展方向均普遍表示支持。

政府政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订明了中医药未来发展的政策。《基本法》第138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发展中西医药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社会团体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种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福利局1局长于1997年11月就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医药的发展,谘询公众。根据筹委会的建议,以及在谘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卫生福利局在1999年2月向立法会提交了《中医药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同年7月获得通过(www.elegislation.gov.hk)。
1 由于政府行政架构重组,卫生福利局自2002年7月起改组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其后于2007年7月起改组为食物及卫生局,再于2022年7月起改组为医务卫生局。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便是根据《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而成立。此法定组织的成员包括执业中医师、中药业人士、教育界人士、业外人士和政府人员。管委会在1999年9月成立,负责实施各项中医药的规管措施。
中医方面,管委会迄今已完成中医注册过渡性安排的工作,并制定及实施了各项中医规管措施,包括中医注册、考核、持续进修,以及纪律事宜。
中药方面,在有关中药规管的附属法例于2003年1月获通过后,管委会已于2003年4月及12月分别开始接受中药商领牌和中成药注册申请,以规管中药的销售和制造。在有关制度实施后,中成药必须经安全、功效和品质审核,方可获得注册,而中药材的配发、贮存和标示亦会受到规管。
中药商领牌及中成药注册制度于2003年开始实施后,中药商必须领牌的法例条文及中药的进出口管制于2008年1月正式生效。中成药必须注册的法例条文及申请中成药进行临床证验或进行药物测试的法例条文于2010年12月开始实施。
另外,有关中成药必须附有法例条文订明的标签及说明书的法例条文,亦已于2011年12月生效。
至此,所有在《中医药条例》下与中医药规管有关的法例条文,已全部实施。

推广中医药的发展及规管进程
卫生福利局在2000年推出医疗改革谘询文件,当中包括如何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医疗体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环节,这包括在公营架构内提供中医门诊服务,以及在选定的公营医院引进中医药服务,例如进行临床研究、制定治疗标准和发展中西医药互相衔接的模式。计划包括在全港18区各设有1间中医诊所。
另外,本港目前有3所本地大学设有全日制中医药学士学位课程,培训优质专业人才,以支援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中医药中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致力推广中医药,措施包括在卫生署下设立「香港中药材标准办事处」,为常用香港中药材制定标准;设立国际科研机构网络,以进行研究和发展工作。在2012年已完成制定200种中药材标准。此后,计划每年会继续为约28种中药材订定标准(https://www.cmro.gov.hk/html/gb/useful_information/hkcmms/index.html)。
另外,2010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将为推行制造中成药必须依循「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订定时间表,以提升本港中成药制造的质量。政府与管委会现正就计划内容及实施时间表广泛谘询业界的意见。
在2012年4月,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获「世界卫生组织」委任为「传统医药合作中心」,以协助传统医药地区策略在西太平洋区的推展,以及发展及完善传统医药的全球策略(https://www.cmro.gov.hk/html/gb/useful_information/who_cc/index.html)。

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
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于二零一三年二月成立,现由医务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委员会就推动香港中医中药业发展的方向及长远策略,向政府提供建议。委员会由来自中医、中药、学术、科研、检测、医疗等界别代表以及业外人士组成。委员会辖下成立了「中医业小组委员会」和「中药业小组委员会」。
政府接纳委员会的建议,并在《2014年施政报告》中宣布,预留一幅在将军澳的土地作中医医院之用。在委员会建议下,医院管理局亦在公营医院住院部开展「中西医协作项目」先导计划,为发展中医医院汲取营运及规管方面的经验。
政府亦接纳委员会的建议,在《2015年施政报告》公布将会筹划一所由卫生署管理的中药检测中心,专责中药检测科研,为中药安全、品质及检测方法建立参考标准。中药检测中心亦会将《香港中药材标准》及中药检测的参考标准推广成为具权威性的国际标准,推动本港中药业迈向国际。
有关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的详情,请浏览网页https://www.healthbureau.gov.hk/chs/committees/cmdc.html

展望
自1997年7月回归祖国后,香港中医药的发展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医药已分别在依法规管、科研教育和服务市民方面建立了坚固基础,并稳步向前发展。通过业界、学术科研界、社会各界人士和政府多方的同心协力,并加强与国内及海外的协作,香港中医药的发展将会迈向更高台阶。更重要的是,香港会肩负起桥梁的作用,推动传统中医药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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