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诚聘英才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需要,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学科相关岗位人才,具体如下: 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热爱医疗事业,服从医院调配管理;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1.执业医师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聘医师岗位的2024届住培生需要在报到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2024届毕业生需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满足招聘计划中岗位专业、学历、任职资格等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人才引进政策 (一)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对医学相关专业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医院实行引进政策,并提供优厚待遇: 1.提供人才引进津贴25-150万元; 2.配备科研启动经费5-25万元; 3.提供房租补贴2000元/月(一年); 4.经市人社认定后可按程序办理实名编制入编; 5.博士配偶符合我院入职条件者,可根据当年用人计划安置到医院工作。 6.特殊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 对于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全日制精神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一事一议,给予相应人才引进补贴。 (三)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激励政策 医院鼓励持有医学硕士、学士学位的职工报考所从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对于签订人才服务协议并完成协议聘期任务的,提供优厚待遇: 1.攻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并获得学位的,学费由医院承担,按差旅标准报销报考过程中产生的往来交通和住宿费,并一次性给予学习材料费2000元;对被录取的一次性给予1万至3万元奖励。脱产在外攻读期间,按外出进修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攻读期间,按招生学制年限分期给予人才津贴5万-30万,毕业后返回医院工作,取得学位学历,分期2年内给予1万-20万的人才津贴和住房补贴; 3.对于优秀博士、硕士,每具备相应条件可另外增加2.5万-5万人才津贴。 福利待遇 (一)专技岗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广西及南宁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薪资待遇约5000-7000元/月,定岗后薪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 (二)医院职工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福利,每年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险。 (三)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照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二)简历筛选
(三)考核面试
(四)入职体检
(五)办理入职手续 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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