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助理心理师、心理师、督导师更新注册过渡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第二版)》,以及国内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发展现状,经第四届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工作组讨论,注册系统注册助理心理师、心理师、督导师更新注册过渡办法如下:
1、助理心理师期满更新注册1.1接受专业督导时数以及继续教育时数计算方法: 以三年一个注册期总数为准,总数达到要求即可。 1.2督导要求: 1.2.1 督导时数: 个体督导60小时/注册期;或:团体督导120小时/注册期;或:30个督+60团督/注册期。 1.2.2 督导师资质要求: 按2021年3月3日公布的《注册系统有关注册工作的几点说明》执行。 1.3 继续教育要求: 1.3.1 继续教育时数: 120学时/每注册期内,其中含16学时专业伦理。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 1.3.2 继续教育要求: 1.3.2.1 继续教育中的16学时专业伦理学习须为符合注册系统认可的伦理培训,具体要求见2021年2月2日发布的《注册系统初阶伦理培训与考试实施办法问题解答》。 1.3.2.2 在每个注册期内须参加注册系统大会,或注册工作委员会主办、注册的继续教育项目等学术活动,并在办理更新注册时提交相关证明。 1.3.2.3 参加其他专业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专业工作坊、报告论文、发表论文等的继续教育学时数折算由注册工作组按折算细则算入继续教育学时时数。
2、心理师期满更新注册2.1继续教育时数计算方法: 以三年一个注册期总数为准,总数达到要求即可。 2.2督导要求: 个体督导30小时/注册期;或团体督导60小时/注册期。 2.3 继续教育要求: 2.3.1 继续教育时数: 120学时/每注册期内,其中含16学时专业伦理。 2.3.2 继续教育要求: 2.3.2.1 继续教育中的16学时专业伦理学习须为符合注册系统认可的伦理培训,具体见2021年2月2日发布的《注册系统初阶伦理培训与考试办法问题解答》。 伦理学习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应积极参加进阶的专题伦理学习。 2.3.2.2 在每个注册期内须参加注册系统大会,或注册工作委员会主办、注册的继续教育项目等学术活动,并在办理更新注册时提交相关证明。 2.3.2.3 参加其他专业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专业工作坊、报告论文、发表论文等的继续教育学时数折算由注册工作组按折算细则算入继续教育学时时数。
3、督导师期满更新注册3.1接受专业督导时数以及继续教育时数计算方法: 均以三年一个注册期总数为准,总数达到要求即可。 3.2所提供的专业督导要求: 3.2.1 督导时数: 100小时/每注册期。 3.2.2 督导形式: 个体督导、团体督导均可,以两者总时数合并计算。 3.2.3 提供的督导证明,须包括总督导时数、主办单位、督导对象专业身份类型、督导人数、督导形式(线下或线上)、个人签名即可。 3.3 继续教育要求: 3.3.1 继续教育时数: 120学时/每注册期内,其中含8学时须为参加督导伦理的相关专业活动。 3.3.2 继续教育要求:
3.3.2.1 伦理学习应以专题伦理、督导伦理相关议题的高级研讨方式为主。须为注册系统认可的伦理培训,具体要求见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注册系统初阶伦理培训与考试实施办法问题解答》。 。 3.3.2.2 在每个注册期内须参加注册系统大会,或注册工作委员会主办、注册的继续教育项目等学术活动,并在办理更新注册时提交相关证明。 3.3.2.3 督导师从事的专业教学和培训,每个学时按1个继续教育学时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 3.3.2.4参加其他专业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专业工作坊、报告论文、发表论文等的继续教育学时数折算由注册工作组按折算细则算入继续教育学时时数。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工作组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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